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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澧从源头防控工伤事故
常德日报
 
04-07 16:22

常德日报4月7日讯 今年是我省新修订《湖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67号)颁布一周年。日前,临澧县烟花局、安监局、公安局、工伤保险处联合组织开展了全县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活动。本次活动主旨是将工伤保险的工作重心从事后补偿向事前预防转移,力图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

开展集中宣传,增强法律意识。临澧县地处湘西北,素有“烟花爆竹之乡”的美誉。全县共有烟花爆竹企业72家,每年发生工伤事故近百起。临澧县工伤保险处针对近年来烟花爆竹企业工伤事故分析后发现,造成工伤事故主要原因是生产管理、生产技术和工伤预防不到位等问题。为了使烟花爆竹企业重视工伤预防工作,临澧县工伤保险处等部门每年联合组织有特色的安全生产和工伤预防警示教育活动,受教育对象主要是烟花爆竹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通过观看视频、现身说法等形式,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伤保险政策,剖析工伤事故案例,传播工伤预防知识。由于活动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颇受参保企业和参保人员欢迎。自2013年以来,临澧县工伤保险处共开办培训班16场,参训人员达3300人次,对促进工伤预防工作发挥了积极的辐射作用。

调节工伤费率,发挥杠杆效应。由于工伤保险待遇逐年提高,2013年临澧县工伤保险基金出现收不抵支情况。针对这一情况,临澧县工伤保险处成立调研小组,对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和工伤事故情况进行了调查,广泛征求意见,听取各方建议。同时,结合国家有关工伤保险政策,报请临澧县政府同意,经常德市人民政府批准,从2014年开始,对二类行业、三类行业实行工伤保险基准费率与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收支、工伤事故发生率等挂钩的办法,上浮了基准费率档次。

今年1月,临澧县将安全生产纳入浮动费率、安全生产奖励考核体系。将工伤事故发生率和企业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安全生产奖励实施双挂钩,既对激励企业加强工伤预防的积极性和安全生产管理力度起到正面推动作用,也对事故多发企业起到了警示和遏制作用,经济杠杆效应显现。

据悉,2014年,临澧县共有458家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参保职工人数达34489人。征缴工伤保险费2037万元,享受工伤保险待遇686人,年度基金支付率为89%,较上年同期下降了4.6个百分点,基金支付能力进一步提高。(记者 李显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