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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七成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调解结案
常德晚报
 
04-07 15:53

常德晚报4月7日讯 今年以来,常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围绕构建和谐劳动人事关系,积极摸索“调解”工作新思路,促成七成以上仲裁案件通过调解结案。

市民李某去年4月至今年3月到一家物业公司工作,公司一直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也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今年3月,李某因公司未与其签订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单方解除劳动关系,并到市仲裁院申请仲裁。仲裁院经过调查、分析双方当事人情况,拿出一个调解方案,最终促使双方就经济补偿和社会保险损失问题达成和解。

市仲裁院着重在“调解”上下功夫,创新了基层调解、立案前调解、庭前调解、当庭调解、庭后调解的“五位一体”调解模式。在具体实施中,及时了解掌握双方的真实意图,熟悉了解行业的相关规范,力争取得双方当事人的信任,并根据实际情况拿出折中的方案,促成双方当事人签订调解协议书,事后严格落实回访督促制度。

今年以来,市仲裁院立案61件,其中调解结案44件,调解结案率为72%,调解率、结案率稳步上升。(记者 李雪芹 通讯员 甘金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