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隆回4月6日讯(通讯员 贺上升 阳万里 陈云贵)4月5日,隆回县金石桥镇东山团村20多户农民,居住在连片集中兴建的漂亮新楼房内,正在收看电视或听音乐,过上了安居乐业的舒坦日子。这是隆回县推行农村居民集中建房的一个实例。
为确保城乡规划建设健康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范农村村民集中建房行为,今年元月,隆回县人民政府正式制订出台了《隆回县农村村民集中建房管理暂行办法》,从此做到农村居民集中建房有规可依。
该办法规定,集中建房区建设应当按照“政府主导、部门支持、村为主体、群众参与”的原则,做到经济、适用、合理,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基础设施建设、统一分摊成本、统一标准供地。选址要符合新农村建设、土地整治、旧村落改造、废弃工矿用地复垦相结合,尽量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严格控制占用耕地特别是水田,严禁占用基本农田。项目申报应编制组织机构、规划设计、土地权属调整、宅基地分配、建设工程、用地报批、公共基础设施建议资金管理、工程监管等8种方案。同时规定了申请建房条件、审批程序,明确了国土、住建、规划、农村工作办、乡镇人民政府等部门的职责。
目前,隆回县已在金石桥、三阁司、六都寨等乡镇建成了10余个农村村民集中建房示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