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湘晨报4月4日讯 即日起至8月31日,长沙将开展2015年度社保缴费基数申报工作。2014年12月31日前在市本级和各区参加各项社保的用人单位,均须进行申报。2015年1月1日以后参保登记的用人单位,本年度不需申报。
长沙市人社局要求,用人单位须如实统计填写单位2014年度工资总额、职工个人2014年度月平均工资等信息,申报前须打印相关表格并经职工本人签字确认。未如实申报、漏报、错报造成职工个人权益受损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可网上申报
用人单位可以登录长沙市12333公共服务平台(www.cs12333.com)申报2015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无网络条件的,可使用申报审核部门提供的自助电脑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系统审核没有通过的用人单位应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申报。
网上服务平台提示其申报状态为“数据审核未通过”的用人单位,应进行现场申报,但仍通过网上服务平台报送数据。
单位缴费基数这么算
用人单位依据上年度实际发生的工资总额,如实申报单位2014年度工资总额及职工个人2014年度月平均工资。根据规定,工资总额包括以任何形式支付给本单位从业人员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参保人员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不计入个人缴费基数;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缴费基数。单位缴费基数为本单位参保人员个人缴费基数之和。若其小于单位上年度工资总额,以上年度工资总额作为单位缴费基数。
对于未按时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按上年度单位缴费基数的110%确定本年度单位缴费基数。(记者 李柯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