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政府网4月3日讯 为进一步加强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有效预防森林火灾发生,近日,泸溪县防火办深入各乡镇、林区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
活动期间,充分利用流动宣传车,在人群密集的街道、集镇巡回播放《泸溪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进一步增强群众森林防火法律责任意识;森林公安民警联合林业局、乡镇干部,向来往群众派发森林防火宣传单和宣传手册,提醒他们清明祭祖要文明用火,严防森林火灾发生,并对烟花爆竹销售点老板特别提醒,要求他们对前来购买祭祀物品的群众加强宣传,燃放烟花爆竹务必远离草木等可燃物,做到人走火灭;工作人员还进村入户上门宣传,耐心为群众讲解森林火灾的预防、扑救常识及安全自救措施,要求他们多向身边的家人和朋友宣传,尤其是告诫小孩不要玩火。大家纷纷表示一定会严格遵守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安全文明用火,避免发生森林火灾。
截至目前,共出动宣传车30余台次,发放宣传资料55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580余条,进一步提高了群众森林防火意识,在全社会营造了“安全用火,文明祭祀”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