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新闻网4月3日报道 日前,衡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林业局要切实加强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森林火灾发生。
通知指出,“清明节”临近,群众上坟烧纸、扫墓、旅游踏青等活动大幅增多,加之3月以来,气温回升迅速,各地为争抢季节,炼山造林、春耕生产明显增加,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
通知要求,要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户、落实到地块、落实到山头,真正做到火患早排除、火情早发现、火灾早处置,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要深入宣传,增强森林防火意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森林防火条例》等规章制度,努力普及防扑火知识,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积极倡导文明祭祀,教育群众移风易俗、破除迷信,用植树、送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奠。
要加强巡护,严格野外火源管控。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和林业部门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做好森林火灾防控工作。严格执行生产性用火审批制度,严格监管生产性用火,严格管控非生产性用火。重点林区县要一律颁布禁火令,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对林区重点地段和入山路口,要派专人盯紧看牢,严禁将火种带入林区。要加大对坟山等重点区域的巡查密度,对祭祀用品加强管理,落实人员和巡查制度,实行重点防范。
要科学扑救,确保扑火人员安全。清明期间,各地要时刻处于临战状态,做好突发火情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森林火灾发生后,2小时尚未扑灭的,乡镇主要领导必须靠前指挥扑救;4小时尚未扑灭的,县级领导必须靠前指挥扑救;6小时以上尚未扑灭的,县市区主要领导必须靠前指挥扑救。
要加强值班,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各级森林防火办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坚决杜绝离岗、漏岗。严格执行森林火灾归口管理和报告制度,及时、准确上报火情动态、扑救进展、火场气象等情况,对迟报、瞒报火情的地方,要给予通报批评,对贻误扑火战机酿成重大损失的有关人员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记者 卢幼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