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桂东站4月2日讯(通讯员 郭黎芳)4月2日,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培训会召开,与会人员学习了《桂东县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桂政办发〔2015〕3号)、《关于规范部分新农合重大疾病按病种付费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湘卫合管发〔2015〕2号)文件,重点了解了新政策与往年的差异之处。
从今年起,新农合筹资标准从人均380元提高到470元,其中,个人自筹部分为90元。结合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相关要求,参加新农合的患者在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门诊就诊实行诊查费据实报销。与此同时,我县扩大了重大疾病救治范围,规范了重大疾病的临床路径与补偿标准;参合患者年度补偿限额由12万元提高到15万元,特殊门诊补偿限额由1200元提高到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