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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保健品细看“小蓝帽” 购药用药注意“十不要”
湘潭晚报
 
04-02 12:07

湘潭晚报4月2日报道 3月31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雨湖区基建营步步高前坪开展“12331”全国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主题宣传日活动。执法人员现场解读了市民关于保健品、药品等方面的问题咨询。

现场,执法人员向市民介绍,正确选购保健食品的首条是看包装上“保健食品”的小蓝帽标志。其次,应到信誉好、证照全的正规销售场所购买,认准保健食品标志和批准文号,仔细查看包装上厂名、厂址、联系电话、生产日期、有效期限等。

另外,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及广告不得宣传治疗作用,声称具有保健功能的产品必须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审批。市民可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数据查询”栏保健食品数据库查询。

有市民现场提出,保健品是不是药品的问题。

对此,执法人员提出了购药用药“十不要”。其中一条就是,不要将保健食品、保健品、消毒产品、化妆品等非药品当作药品。值得一提的是,标注“国食健字”、“卫食健字”、“卫消字”的也不是药品。

购药用药“十不要”还包括:不要轻信所谓专家义诊、讲座、患者“现身说法”、“免费体检”等手段变相销售药品的诱导;不要认为贵药、新药、进口药一定比便宜药、老药、国产药好;不要轻信广告宣传;不要通过互联网购买处方药;不要通过寄递途径购买处方药;不要使用过期失效、变质的药品;不要随意丢弃超过有效期、变质的药品;不要将药品出售给私下“收购”人员,以免流入非法渠道,危害他人;不要同时服用多种药物,服用处方药应遵医嘱。

延伸阅读

遇到食品药品违法行为拨打12331

执法人员介绍,市民遇到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可通过4种途径投诉举报:电话12331是一个,另外就是网站http://www.12331.org.cn,还可通过信件和走访的方式向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记者武慧 通讯员 吴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