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怀化站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作风建设相关规定,持之以恒纠“四风”,防止“四风”问题回潮反弹,创建怀化市勤政、高效、廉洁、务实的政务环境。2015年3月23日至3月27日,由市纪委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人社局、市工商局、市地税局、市交警支队和全市13个县市区纪委等单位配合,组成17个督查组,采取交叉检查的方式对全市作风建设情况进行了明查暗访。现通报如下:
一、违反工作纪律问题
全市共发现违反工作纪律问题83起96人次。其中,市本级2起3人次、沅陵县8起8人次、辰溪县23起27人次、溆浦县1起1人次、麻阳县10起14人次、新晃县3起3人次、芷江县11起11人次、鹤城区6起6人次、中方县4起4人次、洪江市5起7人次、洪江区0起、会同县3起4人次、靖州县2起2人次、通道县5起6人次。
二、违反乡镇干部“走读”规定问题
全市13个县市区共发现违反乡镇干部“走读”规定问题15起。其中,溆浦县3起、芷江县1起、鹤城区4起、中方县4起、洪江市3起。
三、办公用房超标问题
全市共发现办公用房超标问题17起。其中,市本级1起、沅陵县4起、新晃县2起、鹤城区1起、洪江市4起、洪江区4起、通道县1起。
四、涉嫌违反公车管理使用规定问题
共发现市本级2辆公务用车涉嫌违反公车管理使用规定。
五、其他问题
各督查组在明查暗访中发现其他违反作风建设相关规定问题78起,如精神状态不佳、违反禁烟规定、执行开门办公制度不到位及迟到早退等。其中,市本级5起、沅陵县7起、辰溪县9起、溆浦县5起、麻阳县4起、新晃县5起、芷江县5起、鹤城区11起、中方县13起、洪江市3起、洪江区6起、会同县1起、靖州县2起、通道县2起。
明查暗访中还发现,被检单位对落实“人员去向牌”制度重视程度不够、认识不高、管理不到位,普遍存在人员实际去向与“人员去向牌”标识不符的问题。
上述违反作风建设相关规定的行为,暴露出少数干部在作风建设方面,仍然存在思想麻痹、纪律意识淡薄、顶风违纪等问题;少数单位党委(党组)、纪检监察机构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对党员干部疏于教育、管理、监督。
各级党委(党组)一定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敢于担当,敢于较真,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份内之事、应尽之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以上率下,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管好自己,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做廉洁从政的表率;各级纪检监察机构一定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的行为。
市作风办已将此次明查暗访发现的问题交办给各县市区党委和市直相关单位党委(党组),各级党委(党组)、纪检监察机构一定要按照落实“两个责任”的要求,对通报中所涉及的问题,认真进行核实并严肃处理,立即予以整改。处理结果、整改情况于4月15日前报市作风办(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