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郴州站4月1日讯 (通讯员 张欣雯 刘松)3月28日,汝城县森林公安局民警查处一起以“一证两车”方式无证运输木材案件,并依法没收曾某无证运输的木材。案发后,曾某悔不该贪图省下办理运输证的费用。
3月24日下午,民警在巡逻时发现暖水镇圩场停着一辆装运木材的车辆,在询问时民警发现运输证和车辆并不相符,经查:在办理了一张木材运输证的情况下,3月22日-24日曾某与曹某两人到资兴东坪乡购买了李某杉原条10多立方米,雇请永兴县许某的货车装运后,又以同一运输证叫来曾某某的解放牌货车装运了6.85立方米木材,准备用之前的运输证将木材运走,企图蒙混过关。
民警根据相关规定,对曾某和曹某给予行政处罚,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没收林木、木材6.85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