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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同森林公安倡导清明期间文明祭祀 严防山火
红网会同站
 
04-01 15:32

红网会同站3月31日讯(记者 何乐川 通讯员 黄生军)一年一度的清明节即将来临,森林防火工作又进入了紧张时期。为严防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县森林公安分局再次倡导文明祭祀、严防山灾,特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1、对县域内所有林地、城市园林风景带及100米以内的林缘地,严格执实“五严禁,六不烧”管理制度。五严禁即严禁在林内、林缘严禁刀耕火种、毁林开荒;严禁小孩上山玩火;严禁乱丢烟头;严禁烧田边地角;严禁上坟烧纸。六不烧即林区用火未经批准不烧;未开好防火线不烧;未组织好扑火劳力不烧;未准备好扑火工具不烧;风大不烧;太阳大不烧。

2、每年9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实行封山禁火。禁火期内,每遇高温、干旱、大风等三级高火险以上天气,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林区炼山、烧荒开垦、烧火土灰、烧田埂地边杂草等生产性用火;严禁在林区烧火取暖、烧山驱兽、野炊等非生产性用火;严禁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燃放鞭炮;严禁在林区乱丢烟头和火柴梗等易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在三级森林火险等级以下天气,确需在林区内用火的,须经县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单位批准,发给生产用火许可证,用火单位或个人必须按照生产用火许可证要求的时间、地点、范围,开设好防火隔离带,准备扑火工具和足够的扑火人员,同时通知毗邻地区,方可野外用火,严禁烧冲天火。违反以上规定,将依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可立即拨打电话8830119或者110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