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新田站4月1日讯 《新田县县城规划控制区内存量在建“三非”案件处置办法》(试行) 经2014年12月26日新田县委常委会议审议原则通过,并批准试行后。县打非办立即组织县国土资源、房产测绘队和县住建局、龙泉镇政府相关人员成立协调、组织、处置、案审、测绘等六个工作组开展了处置工作,截止至目前,在建停工“三非”案件处置工作进展顺利。
经过近三个月的紧张有序工作,目前,36个村(社)原在建已停工的“三非”行为户用地规划、城乡规划测绘调查和会审工作已基本结束。通过五次会审,明确需依法办证后建设的共10户;经处置后可依法办证建设的共174户,其中:1户已主动接受处置, 12户已移交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依程序下达处罚决定书;控制待后处置的共153户。需依法办证后建设的,已经龙泉镇政府通知当事人依法办证后可以开工建设;经处置后可依法办证建设的,现工作人员正在完善其余案件卷宗,逐步移交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依法依规处理;控制待后处理的,待2014版最新控规出台后,按新控规分类处理。通过对在建“三非”行为案件的处置,有效地化解和疏通了打击“三非”行为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促进我县土地管理和城乡规范建设的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