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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南县检察院 坚持“四抓” 切实提升民调满意率
红网
 
04-01 10:46

红网益阳站4月1日讯  (通讯员文静)2014年,南县检察院充分履行检察职能,积极服务县域经济建设大局,狠抓队伍形象建设,以良好的工作业绩赢得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以严格执法、文明办案的实际行动树立良好形象,努力提升民调满意率。2014年下半年全省综治民调结果显示,南县检察官整体形象全省排名由第121位升至第17位。

抓认识全院干警统一思想

通过召开民调工作动员会,进一步提高全院干警对综治民调工作的认识。紧贴检察工作实践,从内部抓管理、外部树形象、案件抓质量、宣传促提升的工作思路来推动民调工作排名上升。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从根本上消除检察干警的特权思想,既解决8小时之内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又解决8小时之外不检点、形象不佳的问题。

抓工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一是着力维护民安,增强群众安全感。依法严厉打击毒品、赌博犯罪和抢劫、抢夺、盗窃等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秩序、危害群众的犯罪,做到除恶务尽。2014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170件206人,不批准逮捕70件83人,认真执行逮捕必要性审查,批捕率同比下降19%;提起公诉349件434人,作不起诉决定30件48人,审查起诉案件总数同比上升20.4%。二是着力维护民利,增强群众认同感。依法及时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社会影响恶劣,特别是社会保障、征地拆迁、医疗卫生、食品安全、就业就学、移民补偿、新农村建设等领域中的职务犯罪,保障和促进各项富民惠民政策措施的落实。2014年,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2件13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件2人,提起公诉7件8人,判决4件7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总数同比上升62.5%,大要案占75%,有罪判决率100%。南县检察院干警在“三访三化”网格化管理工作中,主动了解社情民意,收集村干部贪污惠农资金的犯罪线索,立案查办村干部贪污案5件5人,涉案金额30余万元。三是着力维护民权,增强群众公正感。进一步加大诉讼监督力度,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公平正义。注意发现带倾向性的民生诉求,配合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从源头上做好息诉工作,树立亲民、为民、护民的良好形象。2014年,在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工作中,督促公安机关立案4件4人,追捕漏犯1人,追诉漏犯3人,追诉漏罪6条,提出抗诉案件2件。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中,共受理审查案件3件,终结审查1件,不予支持监督1件,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履职1件。

抓纪律规范干警执法行为

进一步强化内部执法监督,推进执法办案过程中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进一步深化以“保证案件质量、规范案件流程、强化检务督查”为主题的“执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不断提高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行网上办案,加强流程监管,防止超期羁押,杜绝司法不公。由监察室负责,对近三年来发生在南县的职务犯罪案件再次进行回访考察,跟踪监督,督促办案部门、办案干警在执法办案过程中严格依法办案,未出现违法、违纪、违规办案行为。

抓宣传加强正面舆论引导

积极向《检察日报》、正义网、《湖南日报》、湘检网等主流媒体投稿,全方位宣传检察工作的新成就、新形象。及时发现“身边的好人好事”、培养“身边的先进典型人物”,充分挖掘、弘扬先进典型事迹,大力宣传检察干警秉公执法、不畏权势、不徇私情、廉洁奉公、恪尽职守的先进事迹。组织开展“南检读书竞赛”“南检文化讲坛”“南检夜校”“法律知识竞赛”、以“为民、担当、践行”为主题的演讲比赛等富有检察特色的活动,推广文化建设先进经验,聚合检察文化建设正能量。充分发挥机关支部、工、青、妇、老等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培育、大力宣传体现检察职业特点和时代精神的先进典型。加强网络舆情监控,成立常设性网络舆情监控宣传工作机构,加强检察内网和外网的建设、更新,增强宣传工作的亲和力、吸引力、感染力。严格按照省市院下发的舆情应急管理办法,理性、平和面对负面涉检舆情,及时关注、正确认识、积极回应、稳妥处置网络舆情,逐步提高舆情导控能力。

抓联系深入基层服务群众

主动延伸检察职能,服务基层群众。积极开展法治宣传“五进”活动,组建法治宣传队、预防职务犯罪宣讲组,深入机关、企业、乡村、学校和社区,分别以法治教育、座谈讨论、文明倡议等形式,宣传政策法规,释法析理,发放宣传资料5.2万份,提供法律咨询服务600余人次,解决法律矛盾纠纷和问题80余个。主动参与南县“三创”“双畅”活动,组织干警义务植树、义务治安巡逻、义务扫街和服务工商门店。派出15名干警参加“三访三化促发展解民忧”网格化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帮助群众解决乡村公路建设、水利灌溉等农业发展方面的问题,给特困群众捐款捐物。通过邮寄信函的方式向全县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听取两代表一委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运用通俗易懂、简洁精练的语言编制手机短信,向群众发送一些具有较强警示性和提示性的法律常识和举报电话,为广大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知法学法途径。深入城区指定区域商业门店,一对一入户宣传,收集社情民意,协调处理问题,并形成长效联系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