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怀化站讯 近日,怀化洪江区法院审结一起贩卖毒品案,被告人陶某犯贩卖毒品罪罪名成立,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被告人陶某系吸毒人员,同时也是一名艾滋病患者。为了解决吸毒资金,陶某从怀化某市场一老太手中购入大量地西泮( 即安定),一方面满足自己吸食的需要,一方面贩卖给他人。2013 年12 月至2014年8 月期间,被告人陶某向5 人贩卖地西泮8 次,共计10 支。
洪江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陶某明知地西泮属于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仍然多次向多名吸毒人员贩卖的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情节严重,遂作出上述判决。
艾滋病人固然值得同情,但艾滋病不应成为逃避法律制裁的“护身符”。“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没有“法外特权”。特殊人群需要我们的关爱,但绝不是以纵容犯罪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