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永州站3月31日讯(通讯员 李显颜 蒋顺红)在得知年仅12岁的孩子因家庭困难辍学时,未尽抚养义务的亲生父亲幡然醒悟,千里迢迢赶回家,将欠了8年之久的抚养费交给了前妻。3月26日,道县人民法院清溪法庭成功执结了这起拖欠小孩抚养费8年的执行案件。
2006年12月,何某与前妻谢某经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离婚,婚生小孩由妻子谢某抚养,何某每月给付小孩抚养费150元,并一次性给予谢某损害赔偿金3000元。判决生效后8年来,何某一直未履行判决。离婚后的谢某带着儿子则远嫁贵州,因家庭贫困,年仅12岁儿子被迫辍学。无奈之下,谢某于2014年7月,向道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道县人民法院清溪法庭受理案件后,发现被执行人何某经常不在家。法官们几经辗转,找到了何某的父母,对他们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何某的父母很担心自己的孙儿,与何某商量后表示同意给付抚养费,同时提出希望抚养孙子的要求。谢某见儿子回到前夫家更有利于孩子成长,也愿意让孩子回到其父亲身边。在双方达成基本共识后,清溪法庭立即趁热打铁,组织双方到庭调解。3月26日上午,分别8年的何某、谢某依约来到法庭,何某当场给付了所欠的全部抚养费用和赔偿金,谢某将小孩交给何某抚养,法庭通过简易程序当场为其办理了抚养关系变更,该案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