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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垣“四个强化”抓实社区矫正工作
团结报
 
03-30 10:10

团结报3月30日报道  “你们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工作确实用心良苦,不仅教育他们做人,还培训他们做事,希望这些社区矫正人员在你们的帮助下,能走正道干正事,及早融入社会!”3月25日,在花垣县城关司法所,由省司法厅、省发改委组成的社区矫正管理联合工作检查组,在听取该县社区矫正人员管理工作汇报后,给予高度评价。

近年来,花垣县坚持“以人为本”,积极落实“四个强化”,抓实社区矫正人员管理工作,促进社会安定和谐。

强化法律教育。定期组织法律服务者为服刑人员举办法制教育讲座,根据社区服刑人员心理、行为特点和刑罚种类的不同,针对性的实行专题化教育,做到因人施教,增强社区服刑人员遵纪守法的意识。

强化心理矫正。对服刑人员进行心理疏导,随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弱化和转化社区服刑人员的消极心理,鼓励他们参加社区志愿者队伍,增强自身的社会责任感,使其摆脱心理上的阴影,尽快融入社会。

强化社会关心。组建了由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矫正人员监护单位、亲属朋友参加的社区矫正工作小组,对矫正人员进行全方位帮教,促使矫正人员摆脱行为恶习,回归社会;协调民政部门,为家庭生活困难的社区矫正人员办理低保,协调劳动保障部门,为没有工作的社区服刑人员提供劳动技能培训、职业介绍等。

强化就业指导。以职业技术学校、种养专业户为依托,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参加就业技能,创业意向培训,组织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街道社区干部与社区矫正人员结成帮扶对象,手把手地进行指导,引导和帮助矫正人员就业。

据了解,2014年以来,该县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452人,其中,解矫220人,在册232人,社区矫正对象责任监管率100%,采取司法E通手机信息定位监管162人,经过县、乡镇、村三级落实安置帮教责任达100%,重新犯罪率1.5%以下,有效维护了社会安定和谐。(吴红艳 龙群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