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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安乡县首判进京违法上访刑事案件
红网
 
03-27 15:34

红网安乡站3月27日讯 3月26日上午,安乡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徐某某进京违法上访一案,法院以徐某某犯寻衅滋事罪、诈骗罪对其作出有期徒刑6个月的一审判决。据了解,这是安乡县因进京违法上访审判的首起刑事案件。

庭审现场

被告人徐某某系安乡县深柳镇子龙庵村16组居民,2010年因安乡大道建设,其房屋被依法征收、拆迁,且已按国家政策补偿到位,深柳镇政府还帮其解决困难救助1.4万元。但徐某某仍以补偿过低为由多次赴省进京上访,信访部门均予以答复。徐某某先后于2012年11月、2014年10月多次前往北京中南海、天安门周边地区非信访部门上访,被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训诫。在非法上访期间,徐某某先后以进京上访、拒不服从劝返安排等手段为要挟,三次向安乡县深柳镇政府工作人员强行索要钱财共计3700元。另外,被告人徐某某于2014年1月在为其子报销农村合作医疗费用时,将其购买的四张假发票掺杂在医疗发票中办理报销手续,面值共计金额80367.51元。

安乡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徐某某多次到中南海、天安门周边等非信访接待场所违法上访,扰乱了公共场所秩序,并以进京非法上访、拒不服从劝返安排等手段相要挟,强行索取财物,构成寻衅滋事罪;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假发票骗取农村合作医疗费用,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徐某某当庭认罪,出具悔过书,表示再不违法上访。安乡法院经过综合考虑后,遂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被告人徐某某当庭表示认罪服判,不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