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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7年8月6号,湖南省人民委员会举行了第21次委员(扩大)会议,作出了《建立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决定》,并报国务院批准。到9月中旬,自治州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各项筹备工作基本就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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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7年9月15日至20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吉首隆重召开。这是全州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一件具有历史意义的大喜事。出席这次会议的代表451名均由10个县人代会选举产生。其中土家族142人,苗族127人,回族、瑶族各1人。州直各部门负责干部67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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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州大礼堂布置得格外庄重典雅,主席台前悬挂着具有民族特色的宫灯,四壁挂满了上级领导机关和兄弟民族地区赠送的锦旗,代表们多数身着传统民族服饰,整个会场充满了团结友爱的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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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民委副主席刘春、中共湖南省委副书记、副省长谭余保、副省长张孟旭、省军区政委晏福生、省政协副主席谢华、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委员田富达莅会指导。省直各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各专署、各自治县的领导、来宾90余人莅会祝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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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5天的紧张会议,胜利完成了各项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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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0日上午,在民主协商、充分酝酿的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选举了石邦智(苗族)为州长;彭祖贵(土家族)、赵德新、陈彦滨、龙再宇(苗族)、田荆贵(土家族)、石元机(苗族)黄穆如(土家族)为副州长;彭武刚(土家族)、石元星(苗族)、齐寿良等37人为州人民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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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千祥当选为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全体当选人员登上主席台和代表们见面,46名少先队员献花,全场掌声雷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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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历史时刻,副省长谭余保代表省人民委员会将国务院颁发的“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委员会”的铜印授予州长石邦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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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州长双手接过铜印,并在州人民委员会第一号公告上端端正正地盖上大印,宣告新当选人员就职.石州长发表了就职讲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