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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口县纪委:做好“加减乘除”履行监督责任
2015-03-25 16:25:06
  
红网

红网洞口站讯 (通讯员 刘远兵) 今年,洞口县纪委严格按照上级纪委和县委的要求,做好“加减乘除”工作,进一步聚焦主业,突出主责,认真落实纪委的监督责任。

在监督力量上做好“加法”。 要加快制定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内设机构调整方案,通过挖掘潜力、盘活存量来调整力量,把更多的力量集中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业上来。在工作职责上做好“减法”。进一步规范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分工,确保从不相符的工作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集中力量抓查办案件、抓作风整顿、抓监督问责。在监督方式上做好“乘法”。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扎实开展一系列有声势、有效果的专项监督检查。通过“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执法的再执法”,及时发现各行业主管部门履职履责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执纪问责,促使各部门履行法定职责。在监督内容上做好“除法”。2015年1月,洞口县在全市率先对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调整,将县纪委监察局原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226个调整为15个。县纪委监察局机关除继续参与上述15个县议事协调机构外,其余县议事协调机构一律退出,不再参与。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突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任务,强化执纪监督问责,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坚决遏制腐败滋生蔓延势头。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苏远刚带头落实在党委(党组)中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制度。县委要求各级纪检机构负责人对纪检机构全面履行监督职责负主责,严格落实在党委(党组)中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制度,集中精力抓好所在(驻在)部门或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截至2015年3月20日,全县除乡镇纪委书记兼任组织委员外,县直机关52个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中51人不再兼任其他职务,45人不再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