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晚报3月25日报道 美女主动加好友,见面就带你“回家”,这样的好事真有吗?3月24日,石峰法院向本报公布了一起因传销引发非法拘禁、抢劫罪的刑事案件,涉案的5名被害人都被“美女”网友骗来株洲,加入传销组织。目前,12名被告被判有期徒刑11个月到5年不等。
去年3月,在上海打工的于浪打开QQ,发现一名网名叫“阳光”的美女加他为好友。美女自称小王,在株洲做服装生意,QQ相册中有她的自拍照片。两人迅速打得火热,并确定恋爱关系。
去年4月5日,受小王再三邀请,于浪来到株洲并被她带回家中。让于浪悔不当初的是,女朋友所谓的家,其实是位于石峰区一处隐蔽民宅,地上一排草席,屋里还有7名男性。于浪刚一进去,就被人抢走手机并搜身。小王要求于浪掏钱加入传销组织,但遭到拒绝。之后,这几个人将于浪揍了一顿,逼着他说出银行卡密码,并将卡里3400元取出作为“入会费”。
除了于浪,从去年1月到5月,先后有5名受害人都是陷入网恋骗局,被传销人员骗到株洲后,采取殴打、非法拘禁等形式,强迫他们掏钱加入传销组织。
去年6月,石峰公安分局接到报警后,先后将12名嫌疑人抓获。
法官告诉记者,这些传销人员来自全国各地,年龄最大的超过50岁,最小的20岁出头。
近日,石峰区法院一审宣判,12名被告犯非法拘禁罪、抢劫罪,分别被判处11个月到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记者 伍靖雯 实习生 刘青 通讯员 刘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