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怀化站讯 3月23日,家住湖天开发区的读者胡斌致电本报新闻热线反映,他买的商品房由于开发商原因,办理产权证时间被延迟,在没有房产证的情况下又将房子出售,可否要求开发商赔偿支付逾期办证的违约金?
就此,记者特地咨询了本市知名律师龙洪林,得到的答复是:对于这种情况,要看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否约定了开发商迟延办理房产证要支付违约金,如果约定有,可以主张权利。
对于在开发商未办房产证的情况下,又将房屋出售给他人,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胡先生没有处置的权利。开发商不同意转让的情况下,胡先生和他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如果要转让,那么先前合同的主从权利将一并转让给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