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株洲站3月24日讯(记者 青琪 通讯员 吴敏 席碧霞) 民主监督是人民政协的一项主要职能,委派政协委员担任民主监督员则是政协实施民主监督活动的重要形式。3月24日下午,随着株洲市政协主席黄曙光率市政协第二组民主监督员来到市检察院,新一届委派的六批民主监督员正式全部到位。
自去年开始,株洲市民主监督员由“聘”改“派”,民主监督由“个人行为”变为“组织行为”,“分散监督”变为“小组监督”,民主监督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今年,市政协再派出6组民主监督员,分别进驻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目前,各民主监督小组已陆续进驻各受派单位。
市检察院检察长胡波介绍了该院的基本情况以及接受政协委派民主监督员工作的相关情况,他表示,全市检察机关将充分保障民主监督员的知情权、加强与民主监督员的沟通联系、确定每月6日为“民主监督日”、 积极配合民主监督小组的明察暗访工作。
所谓“民主监督日”,是指安排一个业务科室,确定一个业务主题,内容涵盖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检察人员出庭公诉情况、监督刑罚执行情况、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情况、接待人民群众控告申诉举报情况等9大类的内容。民主监督员可以全方位、立体式地了解检察业务工作,从更深、更广、更宽的层面来监督检察工作。
黄曙光指出,各民主监督员一定要定好位,有序参与,有效监督,做到“帮忙不添乱”。要加强学习,提前做好功课,了解受派单位工作实际,找准民主监督的切入点,抓住重点,切实履行好民主监督职责。要从严要求,自觉主动做好相关工作,彰显民主监督的作用。政协机关办公室要做好相关联络、保障工作,为委员及受派单位服好务。
市政协副主席谢一明与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