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打开
绥宁法院开展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行动
2015-03-24 17:20:18
  
红网

红网绥宁站讯 为加快推进绥宁县农村信用社组建农村商业银行步伐,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打造良好的社会诚信环境,助推我县经济转型跨越式发展,根据《绥宁县人民政府关于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的通告》文件精神,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开展为期9个月的清收专项审判活动。

为确保本次专项清收活动顺利开展,该院制定了《绥宁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清收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李汉斌为组长,副院长付柏林、董崇煌、唐建兴为副组长,其他院领导及庭室局队负责人为成员的的清收工作领导小组,由唐建兴兼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加强与县清收领导小组的联系。组建常驻县信用联社专项清收工作小组、四个巡回法庭与民一、民二、审监、林业、武阳法庭五个业务庭一起负责涉公职人员、企业及全县25个乡镇不良贷款的清收工作。设立资产处置小组,负责清收专项活动期间涉案资产的调查、查封、评估委托拍卖。

方案要求办案干警要严格依法办事,一律不得超审限办案。要用足用活各项法律措施,开设清收绿色通道,做到快立、快审、快执。活动期间开展“四个一”行动,即一次集中传唤、一场专场拍卖、一次集中外调、一次公开曝光。抓好典型引路,通过审执一案实现带动一片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