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打开
花垣全面推行最新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015-03-24 16:55:49
  
红网

花垣政府网3月24日讯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财税[2015]34号文件《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该通知明确,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至此,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再扩围,减半征税由原年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扩大至20万元。

自政策公布之日起,我局从学习、宣传、执行三方面积极采取措施,贯彻落实新政策政策。组织要求税务人员尽快学习最新出台的优惠政策,对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的适用条件、指标计算、办税流程、简化管理等进行全面、精准解读。通过企业QQ群、门户网站等形式公开相关信息,同时,完善小微企业减免管理台账,全面梳理新政策下享受优惠的企业名单,加强与企业沟通联系,将落实小微企业优惠政策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确保辖区内小微企业及时享受此政策带来的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