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打开
津市政府办出台《公文办理规定》
2015-03-24 15:53:38
  
红网

常德政府网3月23日讯 近日,津市政府办针对政府系统各单位公文处理不规范、公文质量存在瑕疵等问题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善公文办理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公文处理规定》),此制度出台实施促使公文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该《规定》分别从公文的发文数量、纪要办理、请示办理、行文规则、办文时限、退文制度以及公文督办等七个方面对公文办理、管理、整理作出详尽地规定,为政府系统工作人员办理公文提供了统一标准和依据,充分体现了系统、简洁、操作性强的特点。

近年来,津市政府办不断强化服务精细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建设,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先后制定、完善了一系列管理制度,但在机关公文管理方面没有系统的规定。为了有效规范机关公文管理,提高公文处理的质量和效率,依据国家、省、常德市德相关要求,结合津市工作实际,经过认真分析、深入论证,制定出台了《公文处理规定》,添补了管理制度上一个空白。(通讯员 曾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