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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清区法制办:行政复议和解促和谐
2015-03-24 15:47:30
  
红网

红网双清站3月24日讯 (通讯员 袁玉凤) 近日,邵阳双清区法制办收到一份行政复议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的申请书。至此,一桩因认为工作人员故意刁难、抽出申报资料而导致自己未申报住房困难补贴的行政复议案件,以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而圆满结案。

申请人称,从2012年开始,其多次申请住房困难补助,均被工作人员以种种借口阻碍,故意不执行国家房屋政策。2014年申报时,其按要求提交了所有资料,被申请人仍故意刁难不上报住房资料,致使其未办理到2014年住房困难补助,造成损失,应按政策赔偿。

1月29日,双清区法制办依法受理此案,并将行政复议申请书送达被申请人,限其在10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相关证据。被申请人答复称,申请人在2012年之前一直在外打工,并未在家居住,也没有到社区来申请房屋补贴。2013年房屋补贴工作结束后申请人才到社区来申请房屋补贴,2014年社区接到办理房屋补贴通知时,特意电话通知申请人到社区办理房屋补贴,并没有刁难。申请人提供的所有资料由社区调查核实后盖章报办事处,办事处审核盖章后再到区民政局审核盖章,之后报区建设局审核盖章,最后由区建设局报市房产局审核后发放。社区、办事处都已经在申请人的申请表上签字盖章上报。办事处是在发放房屋补贴银行卡时才知道申请人的房屋补贴被打出的,并向区建设局反映,当时区建设局负责房屋补贴工作的同志还专门陪同申请人到市房产局查阅申报资料,发现是因为少房屋证明,造成申请人的房屋补贴没有发下来。本案申请人也被通知过补身份证资料,并不是工作人员故意刁难抽出申请人的资料不报。2014年12月,社区主任在向申请人做解释工作时,还被申请人打伤,当时已报110,龙须塘派出所进行调解并有记录。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由于正值春节来临,考虑到申请人确实困难,龙须塘办事处及社区的工作人员希望申请人能度过一个祥和的春节,在春风行动中,给申请人送去了慰问金及过年物资,其行为感动了申请人,获得了申请人的谅解,并达成了和解,被申请人承诺,在2015年一定给申请人申报住房困难补助。

春节过后,申请人便到区法制办提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区法制办审理认为,当事人之间的行政赔偿或者行政补偿纠纷。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自愿达成和解,该和解内容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