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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兴东江街道:强化管理举措 规范农村建房
2015-03-24 14:09:00
  
红网

红网资兴站3月24日讯 为了落实好上级有关规范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东江街道强化“五项”措施,规范村民建房。

建章立制,村民自治。各村召开村民代表会选举产生了村民建房理事会,并制定和通过了《村民建房理事会章程》。章程明确了建房理事会的职责、约定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村民建房必须签订《村民建房承诺书》,并向村建房理事会交纳5000元至1万元履约保证金。同时,推行村民建房全程公示制,由各村建房理事会监制,建房户在新建房屋醒目处悬挂张贴公示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实现了村民建房自我管理,村民自治。

示范引领,以奖代投。2013年10月10日以后审批并在2015年12月30日以前完成外观装饰的,双溪洞省道和小东江沿线可视范围内外观装饰与现有风格保持一致或可视范围外选郴州标准图集建设并装饰外观的散户建房(市政府统一装饰的除外),符合“六有”要求的,街道奖励每户500元,并优先呈报危房改造等奖励政策。

层级负责,网格管理。街道规范村民建房工作由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明确人大联络组长具体抓,实行街道规划建设管理所工作人员包片、街道建房巡查管理员包村、驻村干部和村干部包组、村建房协管员包户的“四包”层级负责制,推行横向到村纵向到户的网格管理办法,确保监督管理不留死角。

定期调度,按季考核。街道每周组织规划建设管理所工作人员和建房巡查管理员碰头会,每月对村级建房工作进行1次以上暗访,并召开规范村民建房例会,通报建房审批情况,集体会商解决巡查中发现的问题。每季度组织街道建房巡查管理员和村级建房协管员对村级规范农村建房工作进行交叉考核。

严格奖惩,绩效挂钩。实行规范农村建房管理责任金制度,责任金交纳标准为:街道责任领导、规划建设管理所工作人员每人2000元;街道建房巡查管理员、村建房协管员每人1200元;行政村6000元;鼓励街道驻村干部按街道建房巡查管理员标准交纳责任金,并参照考核。街道责任领导、规划建设管理所工作人员责任金退还与资兴市和郴州市对街道季度考核结果挂钩,各村和其他人员责任金退还与街道对村季度考核结果挂钩,按季度折计应退还或扣罚金额。季度考核不足70分的扣除该季度责任金;考核达到70分的,没有出现违规建房则退还该季度责任金,出现违规建房责任人每起扣责任金100元,行政村每起扣1000元。个人交纳的责任金扣罚后剩余部分年终一次性退还,行政村扣罚后剩余部分转为奖金,由村级相关责任人进行分配。对村民建房工作管理到位,考核结果较好的,街道按照对奖对罚的原则,由财政列支,另行奖励,按季度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