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打开
洪江市依法行政拘留10名扰乱社会秩序人员
2015-03-24 12:41:46
  
红网

红网洪江市站讯(通讯员 范莹)近日,洪江市公安局依法对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人张某芳等10人予以行政拘留。

2月9日,托口电站库区移民张某芳等人,纠集50余人到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聚集,以穿状衣、打横幅、喊口号等方式扰乱法院正常工作秩序,乡镇人员和托口电站建设人员在现场进行劝诫无效,事件持续9个多小时。2月26日和3月3日,张某芳等人又聚集50余人到托口电站办公区域,以穿状衣、打横幅的方式,扰乱正常办公秩序,电站领导和镇干部及派出所民警到现场劝阻无效,聚集时间持续6个多小时。3月5日,张某芳等人再次聚集人员到怀化市委门口扰乱秩序,持续时间达1个多小时,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

3月16日,市公安局依法传唤张某芳等8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分别处以15日至5日不等的行政拘留处罚。同时,在会同县公安局的配合下,依法传唤该县漠滨乡参加扰乱社会秩序的李某秀和黄某,并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分别予以两人行政拘留各15日的处罚。

公安机关提示:反映诉求要通过合法途径进行,对于肆意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惩不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