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沅陵站讯 3月18日,沅陵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快速破获一起酒后驾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
3月17日19时许,五强溪镇辰塘溪村雷洄坪组刘某驾驶湘NF2538三轮载货摩托车从五强溪集镇驶往五强溪水电站大坝方向,行驶至227省道木马溪路段时,与印某驾驶的湘N49J62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印某受伤。刘某见印某受伤严重,路上没有行人,加之自己喝了酒,又无驾驶证,即驾车逃离现场。
接到报警后,五强溪交警中队负责人张乐群迅速带队赶往案发现场,在五强溪派出所的大力协助下,分组开展案侦工作。第一组负责现场勘查,根据现场现场遗留碎片确定逃逸车的车型,为侦查提供方向;第二组积极走访当地群众,寻找目击证人;第三组民警全力调取事发路口路段的监控录像,通过反复查看,掌握过往车辆情况。
通过民警反复斟酌分析,抽丝剥茧,最终确定了肇事车辆的行驶轨迹。追逃小组顺藤摸瓜,几经波折找到了犯罪嫌疑人刘某住址,将其抓获。
据犯罪嫌疑人刘某交代,当天其朋友生日,刘某应约前往庆生,席间经不住他人相劝,喝下四杯米酒后驾驶三轮载货摩托车回家,不料在木马溪路段发生事故。面对办案民警,面对自己亲友,刘某倍感愧疚,泪水涟涟。然而法律是无情的,刘某因无证驾驶已被先行行政拘留十五日,其酒驾和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