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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县:改装园车下月底前退出营运市场
2015-03-23 13:45:36
  
红网

红网湘潭县站3月23日讯  (记者 彭圆)近日,湘潭县召开校车公司化运营管理工作推进会,明确改装园车(8座及8座以下)在今年4月30日前全部退出营运市场;新的校车公司化运营模式将不会增加幼儿家长和幼儿园的经济负担。县领导陈卫兵参加会议。

2014年,湘潭县校车管理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校车安全责任事故为零、伤亡率为零的可喜成绩。但校车管理模式还存在很多不足。如:分散式管理,在人力、物力等方面难以落实;整治后校车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容易反弹;改装校车和标准校车虽有GPS定位系统和监控系统,但设施落后,仅停留在帧拍阶段,无报警系统,不能实现3D动态管理。

经过学习浏阳等邻县市先进经验,结合湘潭县实际情况,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后,县校车办向县委政府请求引进专业校车服务公司,并提请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县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今年1月,县委副书记、县长傅国平组织召开了2015年度议教工作会议,就关于引进园车专业管理公司事项形成统一意见:同意引进园车专业管理公司;改装园车(8座及8座以下)在2015年4月30日前全部退出营运市场;园车座位补贴、园车安全奖励资金纳入财政预算。

根据2015年政府议教工作会议精神,县校车办拟定《校车运营服务协议书》,经县法制办审核后,于2月28日与湘潭塞佛迪校车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服务协议,协议就校车公司化管理的基本要求、基本原则、校车运营管理模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及相关费用进行了明确。

其中,校车运营管理模式为:幼儿园现有的或新购的国标校车和9座以上(含9座)的改装校车实行挂靠公司运营管理;学校或幼儿园另有校车服务需求的可向公司租赁运营管理。公司应与学校、幼儿园签订《租用校车运营服务合同》、《挂靠校车运营服务合同》,明确相关权利、义务和责任;公司承担校车安全的主体责任。同时,在实施校车公司化运营管理后,将不会增加幼儿家长和幼儿园的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