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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毒气作坊”被责令停止生产
2015-03-23 09:53:43
  
红网

红网怀化站讯 3月13日,本站报道了舞水河三角滩电站的无证塑料加工作坊污染周边环境一事,报道刊出后,引起了怀化市环保局、怀化经开区管会高度重视,怀化市环保局经开区分局对该作坊下达了责令停止生产书,对拒不遵守环保法律的企业,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依法对企业主处以行政拘留。

3月19日,怀化市环保局经开区分局侯局长向记者介绍,3月13日上午,市环保局副局长李辉连带领经开区环保分局、中方县环保局执法大队人员现场调查。3月16日下午,经开区环保分局执法人员与经开区社会事务局工作人员及花背村干部再次现场调查。

经调查,河西花背村内共有8 家加工企业,其中塑料加工企业5 家、钢铁冶炼厂1 家、水泥预制板厂1 家、新材料空心机制砖厂1 家。且有2 家塑料厂正在生产,其余均处于停产状态。8 家企业均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属非法企业。

执法人员现场查看发现,正在生产的覃先进塑料加工厂生产场地凌乱不堪、污水横流,恶臭难闻,生产车间虽然有2 个污水处理池,但未经收集处理无组织排放。该企业非法生产所产生的污染物给周边环境造成了污染,影响了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鉴于花背村污染情况,怀化市环保局经开区分局对5 家塑料加工厂业主进行了询问笔录和环保法律知识的宣传,要求没有生产的企业,严禁开工生产;依法对正在生产的覃先进塑料加工厂下达了环境行为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并自行拆除生产设备。同时,经开区分局与市环境监测站联系对正在生产企业的污染排放物进行取样监测(监测结果正在分析中)科学定论。

怀化市环保局经开区分局对河西花背村5 家塑料加工厂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拒不遵守环保法律的企业,将根据新环保法相关规定,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依法对企业主处以行政拘留,通过多部门联动,坚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