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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武县:村支书贪污补偿款受刑罚
2015-03-20 17:59:16
  
红网

红网临武站3月20日讯 黄某原系临武县某村村委支书,因衡武高速公路征地经过该村,黄某在高速公路修建过程中协助政府做填报征地明细表、发放征地补偿款等协调工作。但黄某利用该职务便利,侵吞、骗取水改旱补偿款、接线接沟毁地补偿款、边角余料补偿款合计九万余元。近日,临武法院审理了该起贪污案件,一审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没收财产三万元,对犯罪所得予以追缴。

衡武高速公路是京港澳国家高速公路复线湖南境内的一段,起于衡阳市,经郴州市的桂阳县、嘉禾县、临武县,止于宜章县黄沙镇,是我国中西部通往粤港澳的一条重要运输通道。2012至2013年期间,黄某以其家人及其他村民的名义向指挥部上报水改旱、接线接沟毁地、边角余料等项目的土地面积,同时制作补偿金额明细表,等补偿款下发后,将其中一部分发放给实际受损的村民,而将另一部分占为己有,金额合计九万余元。到案后,黄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同时检举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并已查证属实,具有立功情节。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