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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晃县县城路段管理实行单位负责制
2015-03-20 16:34:07
  
红网

红网新晃站讯 “你好,请不要乱丢扔烟头!”“师傅,你的车还没停进线内,麻烦你再倒一把。”

3月20日,新晃县委宣传部职工姚沅胜在人武部路口至非常足艺一带,对过往行人及停靠车主开展文明劝导。

根据《新晃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省级园林县城和巩固国家卫生县城路段责任分工及目标要求》的通知,从3月20日起,在县城区部分主要道路实行路段管理责任制,每个路段都有一名县领导牵头,并明确了路段长及负责单位。主要负责对乱扔烟头、果皮、随地吐痰、乱停乱放、出店经营、闯红灯等不文明行为进行教育和制止。同时,对不文明行为,经两次教育劝导无效的,应保存相关视频资料,及时向城管或交警部门举报给予查处。

当日上午9点左右,记者从县物价局门口经老菜场绕水果市场、农贸市场、中山广场后,再次返回到物价局,除看到少数单位的干部职工在执勤外,大部分单位并未按照文件要求到岗到位。

在雅香餐馆门口记者看到,3名老干局的工作人员正在对过往行人进行文明行为宣传,他们告诉记者,虽然他们单位只有8、9个人,但他们会合理按照,坚持派人对本单位负责的路段进行管理,为新晃创建省级文明园林县城贡献自己的力量。

在水果街一带,记者看到县法院、就业局等单位工作人员正在执勤,他们告诉记者,大部分的市民都还很自觉,执勤2个小时没有发现一例不文明行为的发生。

记者随后骑摩托车在县城转了一圈,不文明现象还是时有发生,过马路不走斑马线的、闯红灯的、占道经营的、车辆乱停乱放的还真不少。为此,我们一方面提醒县直各单位一定要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到岗到位,对本单位所负责的路段管理好;另一方面,我们期盼广大市民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对不文明行为大胆说“不”,为维护新晃形象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