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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住建局为民工构建“欠薪防火墙”
2015-03-20 14:45:57
  
红网

红网洪江市站讯(通讯员 尹安求)近日,洪江市住建局利用农民工学校节后开课的机会,宣传《湖南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劳动报酬支付管理规定》,全面落实建筑业农民工劳动报酬支付新规,为民工构建一道“欠薪防火墙”。

该局提醒广大农民工朋友:劳动合同必须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本人直接签订,包工头无权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用人单位必须按月发放工资,农民工朋友一旦遇到当月工资不能按时发放的情况,要及时向劳动部门举报,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要注意收集劳动合同、工资欠条、工牌号等相关证据。

根据新规相关内容,劳动报酬要按时足额直接发放或委托银行代发给农民工本人。农民工劳动报酬不得以实物、有价证券或其他非法定货币形式支付,不得克扣或拖欠,且不能低于当地当年最低工资标准。《规定》还明确了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责任。发包人或承包人将工程承包或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发包人或承包人应承担支付劳动报酬的连带责任。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拒不支付或无力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时,发包人或承包人先予支付。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加强对建筑劳务分包企业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情况的监督管理。建筑劳务分包企业拖欠、克扣农民工劳动报酬的,发包的建筑施工企业负连带责任。

2014年,该局以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为落脚点,全面做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工切身利益,处理拖欠农民工资案件17起,共为农民工协调解决工资12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