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祁阳县人民检察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检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本次共招聘协检员8名,其中从事聘任制书记员工作人员7名,网络运维人员1名。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及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品行端正;
2、遵纪守法,未受过党政纪处分、刑事治安处罚(含正被有关部门立案调查,尚未作出处理决定的);
3、身体健康,能正常坚守工作岗位。
(二)资格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2、文化程度:大专以上,法律专业、计算机专业者优先;
3、能熟练使用电脑进行文字、表格等处理,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
4、自律能力强,会说普通话,举止大方,懂礼节礼貌;
5、四肢健全、五官端正,男身高165厘米、女身高156厘米以上。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17日至3月24日
2、报名地点:网上报名:69421467@qq.com;现场报名:祁阳县人民检察院政工科(县城平安西路,检察综合技术大楼710办公室)。不收报名费。
3、报名时应呈交的资料: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4、填写报名表,领取测试通知书。
四、测试方式及内容
(一)笔试(占50%)
(1) 理论考试(占20%)
(2) 计算机录入(占30%)
(二)面试(占50%)
测试时间:2015年3月26日
地点:祁阳县人民检察院九楼大会议室
按照参考者综合得分排序,拟定预选对象,参加下步程序。
五、体检
依据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选,组织人员进行考察。
七、聘用
经考察合格,提交院党组审定后,确定聘用人选,统一委托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八、工资待遇
培训试用期1个月,每月待遇10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任为协检员,每月待遇1700元(包括社会保险费)。
九、有关事项
凡被聘用人员,其住房和生活均自行解决。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祁阳县人民检察院
联 系 人:钟腾飞 周逸琳 敖宇伟
电 话:0746-3229560 13187133133 13874733858
0746-3213333
祁阳县人民检察院
祁阳县就业服务局
201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