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市图书馆,一位市民在刷读者证
株洲晚报3月19日报道 5月1日起,读者证不能在市图书馆借还图书了。此前办理读者证时交纳过保证金的,在结清延误费后,可退回余额。
3月18日,株洲市图书馆馆长黄小平说,5月1日起,在该馆刷身份证即可自助借还图书。4月1日至4月30日,将在市图书馆一楼设点,办理退还读者证保证金手续。
另外,3月18日至4月30日期间,市民如要办理读者证,无需像以前一样缴纳100元的保证金了。
记者还了解到,新举措实施后,还书延误一样要收延误费。市民如果借书不还,可能会被计入个人诚信档案。
【新的举措】
5月起,直接刷身份证借还图书
黄小平介绍,为推进全民阅读,方便市民借阅图书,5月1日起,该馆将为市民开通凭二代身份证自助借还流通书籍的服务。届时,市民的身份证等同于原来的读者证,刷身份证就能显示借还书信息。
“要注意的是,新举措将优先考虑拥有株洲身份证的读者。”黄小平说,持外地身份证的读者,需先到市图书馆一楼大厅进行登记,留下身份证复印件,并写下一个类似“君子协定”的还书承诺后,方可刷身份证借还书。
【退保证金】
4月1日-30日,办理退保证金手续
黄小平说,3月18日至4月30日,是新举措实施前的过渡期,市民需注意两件事:
一、4月1日至4月30日,市图书馆将在馆内一楼进门处设点,免费办理退还读者证保证金手续,届时,“除读者证外,读者还需带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据悉,目前我市持有读者证的市民有3.8万余名。
二、从3月18日开始,市民可在不交纳保证金的情况下,免费办理读者证,在市图书馆或城区各自助书屋处的借阅机上皆可办理。此项措施,持续到4月30日。
【事件意义】
对外开放51年,首免保证金
约两年前,黄小平就去了杭州、广州等地的多个图书馆,发现其中有些图书馆已经开展“读者用身份证、市民卡、医保卡等即可借还书”的服务。因为其大大方便了读者,黄小平当时就很想借鉴。
市图书馆对外开放51年以来,在办理读者证时,一直要求读者交纳一定的保证金。现在,“取消保证金,直接用身份证实现借阅是前所未有的。”黄小平说,这是该馆降低读者借阅门槛的历史性举措。
黄小平称,这种刷身份证借还书的服务,目前在全国都少见。据他所知,在我省更是首次。
【重大提醒】
借书不还或影响个人诚信
市图书馆规定,刷身份证借还书的服务开通后,一张身份证最多可借5本书,但均需在1个月内退还,最多可续借半个月。超期不还书将收取延误费,每本每天0.1元。延误费超过30元,系统将暂停该身份证的借还功能。
此外,黄小平还告诉记者,对于借书不还的行为,未来可能将把相关信息纳入政府诚信系统,并计入市民个人诚信档案。
市图书馆公布了咨询电话:28686293、15387336885。(记者 李军 通讯员 苏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