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3月17日讯(记者 贺佳)17日下午,湖南省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湖南省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简称《意见》),标志着我省商事制度改革即将由相关市州试点,转向全省范围内全面推开。
按照省政府工作部署,湖南从2014年1月1日起在全省启动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同时将长沙、郴州列为工商登记前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城市。同年8月,株洲等7市也被纳入工商登记前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范围,并在永州、郴州两地试点“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登记制度改革。
改革试点一年来取得显著成效。截至2014年底,全省新登记注册企业户数和注册资本(金)分别增长34.7%、89.1%,增加个体私营经济从业人员156.2万人。工商登记前端放开后,倒逼政府相关部门后续审批许可的“瘦身”和“提速”,“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失信联动惩戒机制也随之逐步建立完善。
根据《意见》,下一步,我省拟在注册资本登记、行政审批、企业住所登记、市场退出机制、工商登记前置审批、后续市场监管等方面进一步深化改革,着力构建“宽进严管”的体制机制。同时在扶持资金、创业基地建设、创投基金、融资担保等方面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对外资企业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加快推进政务办理电子化,探索推进“三证合一”和“三台合一”(消费投诉平台、经济违法行为举报平台、行政效能投诉平台)。通过系列改革举措,进一步激发全省民间投资创业潜力,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构建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完善市场监管体系,进一步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