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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贯彻新《环保法》解决县域环境问题
2015-03-17 17:00:08
  
红网

红网宁远站3月17日讯  3月16日,宁远县环保局的环境监察人员对1家问题企业下达责令停产的法律文书。我县以落实新《环保法》为契机,重拳打击违法排污,切实解决“环境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

今年以来,县环保局结合县域环保工作实际,全面贯彻落实新《环保法》,加大污染防治工作,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按照“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分类管理、突出重点”、“责任到人、网格监管”原则,依法严肃查处和整改县域内各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环境问题,重拳打击违法排污,坚决纠正执法不到位、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充分发挥环保法律法规的震慑作用,切实解决“环境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严格按照新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对县域内各类违法行为采取限制生产、责令停产整治、查封扣押、按日计罚不封顶和移送公安机关等措施实行顶格处理。让新《环保法》坚实落地,成为让污染者真正头疼的“紧箍咒”,成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利器。同时,广泛深入宣传新《环保法》,让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明白自己在环境保护中的义务,以及违法排污应当承担的责任;让公民深刻理解在环境保护中的义务,提高公民环保意识,共同监督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履行环境保护义务,让环境保护成为企业和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