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新晃站3月16日讯(莫旭辉) 近日,新晃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涉嫌抢劫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吴某某。至此,新晃 “2.28”抢劫案侦破。
2月28日20时许,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接群众报警:驾驶牌号为湘NY9021的出租车搭乘两名男子前往兴隆镇大群村古楼溪组时,被两名男子持刀威胁,并抢走现金700余元。接警后,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调查取证,发现该案系一起有预谋的持刀抢劫案,两名嫌疑人为新晃口音。
经过现场勘查、摸排线索、人像辨认,最终确定新晃籍的吸毒人员张某某、吴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经汇报批准,县公安局于3月3日将嫌疑人张某某抓获归案。通过审讯,张某某对其于2月28日持刀抢劫出租车司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交代其同伙吴某某参与了此次抢劫。
县公安局对嫌疑人吴某某进行了网上追逃,并联系其家人进行教育感化,3月6日,吴某某主动投案自首,坦白供述了其实施抢劫的犯罪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