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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离婚不离家 法官克难化纠纷
2015-03-17 14:55:28
  
红网

邵阳晚报讯 夫妻离婚后仍在一起生活,同居期间因琐事矛盾再次升级,前妻怒上公堂。近日,北塔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此案,被告李某自愿搬离前妻张某的住处,两人之间的财产纠纷也一并得到化解。

原告张某(女)与被告李某(男)原系夫妻关系。2011年1月,双方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婚后共有的一套住房归妻子张某所有。离婚后不久,张某考虑到一双儿女尚处年幼,需要得到父亲的关爱,遂同意李某搬回家中居住,两人自此开始了“离婚不离家”的同居生活。岂料在此期间,两人再次因琐事引发矛盾,感情难以为继。为此,张某曾多次要求李某搬离其住处,甚至更换门锁,但均遭到李某的严词拒绝,双方之间的冲突愈演愈烈。经辖区居委会、派出所等多次调处无果后,张某无奈只得将前夫告上法庭。

立案后,考虑到张某与李某之间特殊的关系及案件的实际情况,承办法官多次约谈两人,背对背进行调解。一方面通过思想疏导缓解对立情绪,另一方面仔细了解双方各自的诉求,从有益于子女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积极寻找化解矛盾的平衡点。最终,在法官的坚持和努力下,两人就同居期间的财产分配及子女的抚养等顺利达成协议,李某也自愿从张某的住处搬离,一场“离婚不离家”的闹剧得以妥善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