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3月17日讯(滚动新闻记者 梁美兰)一段时期以来,一些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公务接待不规范,铺张浪费,这样的机构将进行清理规范。
国务院办公厅近期转发了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清理规范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指导意见》,这份文件3月16日在中国政府网发布,要求撤销县级政府驻本省省会城市办事机构。
地方政府驻长沙办事处们表现如何?记者3月16日寻访了省里的相关部门,并采访了对“驻长办”问题有所观察的人士。
曾承担着“上下沟通、接待服务”重要职能的驻省会办事机构,何以变成清理整顿的对象?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这份文件指出,和交通条件改善,简政放权有关,“特别是一段时期以来,一些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公务接待不规范,铺张浪费,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县级“驻长办”一度很火
2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通知,转发了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清理规范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贯彻执行。《意见》明确,撤销县级政府驻本省省会城市办事机构。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改革开放带来招商引资的热潮,上下各级政府之间、省与省之间的“走动”愈加活络起来。尤其是市、县两级政府为了对接省里,方便拿政策、拿项目,“驻省会办事处”应运而生。
招商引资、接待到长沙办事的领导、服务民众……湖南各市、县大大小小的驻长沙办事处出现了。而时至今日,“驻长办”似乎已经淡出了人们的视线,社会对这些机构的作用知之甚少。
网上搜索“驻长办”,除了出现各地方政府驻长沙办事处地址和电话等简单联络信息之外,意外的是,只有一篇推荐“驻长办”餐厅美食的文章转载甚广。
一些“驻长办”遇冷
某县驻长办前工作人员李先生认为,国家这一政策的现实意义很明朗。他告诉记者,据他的观察,现在不少“驻长办”甚至连接待领导这种最为简单的工作都不需要做了。
“不是地方政府领导到省城办公不需要接待,而是很多驻长办没有发挥这种职能了。”他说。
一些市县的“驻长办”受冷,原因之一是当地政府已经不重视这类机构,加上交通的便利、互联网的发达,简单的对接工作已不用专门机构承担。
“而专门领域,如招商引资,则有招商局的专门人员负责与省里联络”,李先生说,因此很多“驻长办”成了多余。
在李先生看来,“现在可能有一部分‘驻长办’没有完全实现其职能。有的不仅不承担职能,甚至把办公楼改成招待所出租出去,以收取租金为盈利渠道。”
甚至有的“驻长办”,只是地方政府外包给商业机构的办事处,“但承担的职能非常少。”
因此,李先生对国家出台清理不正规、名存实亡的驻省会办事处表示“拍手称快”。
样本 如果可以留下,“驻长办”可做哪些事
做得好、受肯定的“驻长办”也并非没有。其中一个,就是花垣县“驻长办”,这里每天依旧人来人往,并通过手机、网络等渠道在政府部门、到长务工人员中间营造了一种具有“家”的意味的“生活圈”。
“那些没做好的驻长办,显然是定位没定好。”花垣县驻长沙办事处主任石立新断言。“我们县很重视 ‘驻长办’的建设”,她表示,1998年成立只有3个人的花垣县“驻长办”现在发展到了13个人。
石立新告诉记者,花垣县“驻长办”首先是人员组成“级别较高、职能较全,”她说,“这就便于开展统筹联络工作,避免成为‘鸡肋’机构”。
作为“驻长办”主任的石立新同时也是县委办副主任。借调人员有来自公安系统的工作人员,主要负责信访维稳;有来自相关部门的经验比较丰富的招商引资人员;还有专门借调来的专职司机。“各司其职,每个人有分口对接的省级部门,每天上门联络,一旦发生突发情况或者有重大项目,具体负责人要处理到位。”
她说,现在花垣县“驻长办”已经是县里很多领导到省城办公的必经渠道了,“除此之外,我们还主动网罗省里与花垣县相关的信息,并及时反馈回去,已经形成了一套成熟的工作机制。”
对于“驻长办”的定位,她用三个“服务”来总结——为人民服务、为企业服务,然后才是为政府服务,“这个平台主动让大家共用”。
在长沙生活的花垣人,很多都已经有了这样的共识:有问题找“驻长办”。石立新介绍,驻长办只要找到一位老乡,就会把办事处号码给对方。
“不管认不认识,只要有老乡有麻烦,我们都会派出人帮忙,”她举例说,前不久她半夜接到一位花垣县老乡打来的电话,说母亲和孩子在长沙,但母亲突发疾病被送到医院,从花垣赶来又要6个小时,拜托驻长办帮忙。石立新二话没说,亲自到医院陪了老人一夜,并安顿好了孩子。此外,他们对接捐助,结识省内外有可能为花垣县捐资助学的慈善机构和爱心人士,每年至少对接一次,如2014年联系到了乐助会为72名学生捐款。
根据国家文件,民族自治地方县级政府驻本省省会城市办事机构确因工作需要,省级政府批准后可予保留。花垣县是湘西州少数民族聚居的偏远县。“为了增强职能,我们正全力向省里申请保留机构,还要多招一些专业人才。”
举措 湖南正拟定实施方案,争取年内完成改革
湖南有多少个“驻长办”?落地方案几时出?带着这些问题,记者3月16日向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咨询了相关情况。
“上周接到省政府转发的国务院文件,目前在准备起草拟定湖南的实施方案”,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主任黄良辉最近手头上比较重要的一项工作,正是“驻长办”的改革。
“明天(17日)召集部分驻长办的相关负责人开一次座谈会,咨询对撤销部分驻省会办事处后如何调整职能和人员的意见。”他告诉记者,实施方案报省政府通过之后,才能正式开展工作,“争取年底完成这个事”。
“这一次改革,预计将基本上撤销所有县级政府的‘驻长办’, 这类机构在数量上将大幅削减。”他说,按照中央的文件,市州政府和民族自治地方县级政府的“驻长办”,如果确因工作需要,经省级政府批准后可予保留。
那么,到底湖南有多少这样的机构呢?黄良辉说,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也尚未掌握准确数字。据了解,湖南大多数县和市都成立了“驻长办”,分布在长沙城的各个方位。由于缺乏具体的规章制度,这些“驻长办”的设立较为随意。
“原来根本不需要审批,地方政府只需备个案,就可以在省会设立办事处,有不少机构甚至不备案,因此我们无法统计具体数量,”黄良辉告诉记者。
“对此,中央文件明确,地方政府设立“办事处”必须通过审批来进行管理、规范和控制,形成长效机制。我省将严格执行好中央文件。”他说。
近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将对“驻长办”开展一次全盘摸底调研,便于方案制定,也便于以后的管理。
解读 降低成本促进区域合作
黄良辉认为,清理规范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有着很多现实意义。除了降低成本,还可以优化资源配置,实现统一管理、人尽其职、物尽其用。
他说,这项改革举措,更重要的点是将大大方便于统筹各个方面的信息,促进区域间的经济及其他合作。此外,他认为,规范“驻长办”,对流动人员管理、处理突发事件、做好信访接待、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服务等同样有着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