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凤凰站3月17日讯(记者 吴文星 通讯员 隆树船)3月17日,记者从凤凰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了解到,近年来,凤凰县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认真落实国家耕地管理政策法规,截止2014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为34273.64公顷,超出省政府下达的指标任务4487.64公顷,连续10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为加强耕地保护,凤凰县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对全县耕地的管理和保护。严格耕地保护责任。推行耕地保护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县、乡、村逐层签订责任状,明确目标和责任。严格用地审批。在项目用地审批过程中,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农村建房严格依照相关规定,能用荒地不用耕地,能用劣地不用好地,实行“占一补一,先补后占”来确保耕地占补平衡。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对农田登记的各类台账、表、卡进行规范统计,科学管理。
2014年,凤凰县进一步完善耕地保护措施,先后出台《凤凰县乡镇查非纠违巡查处置和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关于规范和改进城乡私房建设管理的通告》、《凤凰县城乡同建同治考核评比办法》等相关政策文件,将耕地保护工作纳入到24个乡镇的查非纠违、同建同治工作中,并实行每月督查通报、年度考核评比、年终兑现奖惩,从严打击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全年共开展土地巡查260余次,制止查处土地违法行为219起,依法强制拆除35处违法用地建筑,恢复耕地12.44亩,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为全县耕地保护工作创造了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