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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靖男子25年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两千余万
2015-03-17 09:10:41
  
红网

红网保靖站3月17日讯(通讯员 龙敏)“天上真能掉馅饼”吗?天下没有免费午餐,高息存款的惨痛案例再次警示:“有钱就是任性”要不得!擦亮双眼,远离高利贷,远离非法集资。3月13日,笔者从保靖县公安局了解到,近日,该局将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犯罪嫌疑人彭某某直接向县人民法院起诉。

2014年3月10日,保靖县毛沟镇舍坪村的王老汉报案称,同村的彭某某以5分的月息向他借了九万余元,不料钱到手后,彭某某却外逃了,王老汉要求警方帮忙拿回钱。

接到报案后,该局立即展开调查侦破工作。3月30日,犯罪嫌疑人彭某某主动投案。

1988年,在保靖县民政局的宣传发动下,毛沟镇舍坪村彭某某成立了“互助储金会”,经审核合格后,其独挡一面开始运作。初期,该“互助储金会”尚有六、七十位储户,后因诸多原因出现了资金运转困难。为维持运转,彭某某开始违背“储金会”民间互助合作章程,超范围进行非法揽储、非法放贷活动。1999年在全县清理“互助储金会”后,彭某某仍打着“储金会”的幌子,变本加厉地吸收公众存款。当时,为与邮政储蓄竞争业务,他甚至采取每存1000元当场奖励20元的方法吸纳存款,最多时储户达到了330户,分布在保靖县迁陵镇、毛沟镇、清水乡及花垣县、吉首市等地。

期间,彭某某用吸入的存款放高利贷,还投资开办选矿厂、串珠厂、养殖场等,但均以亏损告终,还欠下债务。为兑付储户本息,彭某某便向他人以月息3至5分借取高利贷用于填补缺漏。

如此恶性循环,2014年1月,彭某某的资金链完全断裂,其经营的“储金会”无法运作,因无法支付储户的巨额本息,于是外逃。

经湖南省中信高新有限责任会计事务所鉴定,在近二十五年的时间里,犯罪嫌疑人彭某某共向社会不特定人员吸收公众存款近2400万元,归还本息2200余万元,参与集资人数达600余人。

非法集资害人害已,等待彭某某的将是法律的惩处,而受害群众却不得不承担无可挽回的经济损失。“全家辛辛苦苦打工挣的钱就这么打了水漂,往后的日子可怎么过啊!”66岁的王老汉欲哭无泪。

民警提醒广大市民,不要相信超高回报率,不贪图小恩小惠,投资理财要选择正规渠道。市民一旦发现受骗,要第一时间报案,与警方积极配合,保留好签订的协议、交款单据等证据材料,依法维护好自身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