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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集中销毁假冒伪劣产品达60余万元
2015-03-16 16:54:20
  
红网

图为集中销毁假冒伪劣卷烟。(郑慧 李中 摄)

图为工作人员耐心地向市民介绍如何辨别假冒伪劣食品。(郑慧 李中 摄)

图为工作人员在向市民发放宣传资料。(郑慧 李中 摄)

图为新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假冒伪劣药品咨询服务。(郑慧 李中 摄)

红网新宁站3月16日讯 (分站记者 李中 郑慧 通讯员 曹彦武) 3月15日,新宁县工商局、县消费者委员会在老广场举办3.15大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活动发放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等30000余份宣传资料,接受了10000余人的现场咨询,并对依法收缴标值20余万元的假冒伪劣药品、化妆品、保健品、过期农药等200余箱和依法收缴标值40余万元的300余件假冒伪劣卷烟进行集中销毁,进一步提升了广大消费者识假辩假能力和维权意识。

活动现场,县工商局、食监局、烟草局、盐务局等消委成员单位现场为市民解答消费疑惑、受理消费者投诉。在摆放了众多真假产品宣传展台前,工作人员热情的告诉市民如何辨别真假,特别是对牙膏、洗发水等生活日常用品以及感冒药、皮炎平等家庭常备药品,工作人员分别就真品和假货的区别一一讲解,并提醒广大消费者消费时要到证照齐全的商店进行消费,同时要认真看清商品的信息,购买商品后一定要索取相关的凭证和发票。

2014年,县工商局为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采取了广泛宣传、产品抽样、日常排查等多种手段,加强了流通环节、商品质量的监管、维护了消费者的权益,共办结消费投诉案件178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0余万元。

县工商局负责人介绍,今年县工商局将加大《新的消费者保护法》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市民识假辩假的知识和能力;加大抽样监测力度,确保上市商品的质量;加大日常巡查,对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行为及时查处。并承诺城区消费者纠纷30分钟内赶到现场,农村消费者纠纷1个小时内赶到现场,把维护消费者权益作为工商部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构建安全、和谐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