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县政府网3月16日讯 为切实加强民间融资管理,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维护社会秩序稳定,花垣县委、县政府根据国家、省、州会议精神,强化职责分工,强力推进民间融资管理工作,下发了《花垣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民间融资管理工作的通知》(花政发〔2015〕4号)、《花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花垣县加强民间融资管理宣传教育工作方案〉》(花政办函〔2015〕25号)和《花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制张贴规范民间融资活动公告的通知》(花政办函〔2015〕31号)等文件,隆立新县长、石建军常务副县长布置工作,由县政府办(金融办)召集县加强民间融资管理工作成员单位及乡镇分管领导会议,于3月15日在全县各金融机构、民间投融资机构营业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各社区(集镇)人员主要集中地张贴省金融办、省工商局、省公安厅、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湖南银监局、湖南证监局、湖南保监局六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民间融资活动的公告”,并将“公告”内容在县政府门户网、县电视台等媒体滚动播出。
图为“公告”张贴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