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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寿法院调解一车交通事故 酒驾负全责
2015-03-16 11:50:20
  
红网

常德晚报3月16日讯 汉寿县人民法院近日调解了一起因为酒后开车导致的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

2013年12月,被告易某给朋友帮忙,随后在朋友的盛情挽留下吃晚饭。席间因朋友劝酒加之本就贪杯,易某不知不觉竟然喝下了半斤高度白酒。酒后,易某又不顾朋友的劝阻执意开车回家。谁知出发不久,易某驾驶的小车前部就与一辆满载鲜橘的重型货车尾部来了个“亲密接触”。事故造成两车受损,被告易某与原告阮某均不同程度受伤。

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对易某抽取了血液样本送检,检测结果显示易某血液中乙醇浓度为183.66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保险公司据此对易某提出的第三者责任险部分理赔请求予以了拒绝。易某在调解过程中多次表示非常后悔自己当日的行为,但是一切晚矣。(通讯员 罗云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