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日报3月16日报道 3月11日,湖南省人大内司委调研组来株,就《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办法》)进行调研。
《办法》条文内容是否细致、可操作性强不强,关系到省内每一位公众退休后的待遇。为此,株洲市人大常委会联系、组织了十多位代表参与座谈,围绕法律条款进行讨论。
“70岁以上的老人,很难再从保险公司购买意外伤害等产品。”“因为经费不足,很多公办养老服务中心在空置,我们民办养老机构却不能很好地介入。”发言中,市民代表提出的许多问题和建议,引起了调研组的重视。
株洲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汤少云参加座谈。(记者 高晓燕 通讯员 刘音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