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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县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1030元
2015-03-13 17:21:02
  
红网

红网永兴站3月13日讯 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从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永兴县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从945元/月调整至103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从9.8元/小时调整至10.7元/小时。这次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增长比例为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