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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源市环保工作新常态有新动态
2015-03-13 16:24:00
  
红网

红网涟源站3月13日讯(通讯员 刘晚岚)3月12日,涟源市首次出台《涟源市环境保护责任规定》(试行)、《涟源市2015年环境保护工作要点》、《涟源市2015年环境保护工作绩效考核方案》等指导、督促环保工作的一系列文件。

新《环保法》自2015年1月1日开始施行,为强化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及环境监管相关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责任,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农村环境保护,全面完成2015年度环境保护工作目标,市委政府高度重视,首次将环境保护工作列为全市目标管理考核六项“一票否决制”工作之一;出台并在全市环保工作会议上印发了《涟源市环境保护责任规定》(试行)、《涟源市2015年环境保护工作要点》、《涟源市2015年环境保护工作绩效考核方案》等指导、督促环保工作的一系列文件。其考核方案对60余个责任单位分别制定了考核细则,主要从建章建制、宣传教育、行业监管、污染治理等几个方面进行考核。

这一系列政策文件的出台做到了任务具体、责任到位,成为落实环保工作任务、指导督促工作开展的重要蓝本和依据,也是解决民生之患、民心之痛、铁腕治污的重要举措,确保涟源蓝天常在、绿水长流、永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