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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日报3月13日讯 3年前,陈翼雄拿到长沙湘雅医院的确诊报告——肝癌中晚期,沮丧的背后继续坚持工作,直到上个月,由于过度操劳,这名在临湘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奋斗了多年的民警,最终离开了。
公安部、解放军总政治部的统计数字显示: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公安民警的人身安全风险系数最高。而在岳阳市,重病民警和因公受伤民警数量也不容小觑。这些为群众保驾护航的“斗士”,一旦受伤或病重后,能够享受哪些阳光政策?记者进行了调查。
【数字】
去年100多名民警因公受伤1名警察牺牲
3月12日一大早,岳阳楼公安分局巡逻大队民警赵新国,收拾收拾后准备出门上班。穿上警服的他,看似与同事没有两样,但一旦病魔发作,他却要忍受极大的痛苦。
“几年前他患上了红斑狼疮,这是一种很严重的疾病,如果没休养好,很容易恶化。”岳阳楼公安分局政工室邹雨蒙说,按照医生的要求,这种病需要休息,但由于单位人手紧,他一直带病坚守在岗位上。
邹雨蒙告诉记者,受基层警力匮乏、办案任务繁重等影响,不少民警都处于超负荷工作状态。“今年过年七天基本上没休息,天天在巡逻值班,只要有紧急警令,凌晨睡得再香也要起来。”站前路派出所一名民警称,去年他参加了分局组织的一场心理测试,结果为轻度抑郁。
在高紧张和高强度的工作节奏中,不少民警的心理和生理开始发生变化。“我们局目前已有35名民警罹患癌症,占全局警力的7%左右,这个数值明显偏高。”邹雨蒙说。
相比高强度的工作压力和亚健康状态,因公致伤和牺牲,则更是威胁着民警的人身安全。去年3月15日晚,城区东茅岭步行街附近的光宏广场,一伙恶势力精心策划的一起暴力抢劫案件,正在此处蹲点守候多时的民警李斯毅和肖俊杰被歹徒砍伤后倒下。
这样的情况并非少数,市公安局政治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仅去年,全市公安系统就有100多名民警因公负伤,1名民警因公牺牲。
【措施】
因公受伤民警可走急救绿色通道
警察基金帮重病民警度过难关
对于因公负伤和牺牲的民警,他们可以享受哪些阳光政策?市公安局政治部蒋灿娟表示,针对因公负伤的民警,早在2013年,岳阳市公安就开通了紧急救治绿色通道。
“紧急救治绿色通道服务对象为公安系统在执行公务负伤或在工作岗位突发疾病的民警、辅警(协警)、工勤人员及公安现役部队官兵。”蒋灿娟说,符合条件人员在门诊初诊检查,由定点医院组织高水平专家参与诊治,将在病床等方面享有优先安排的待遇,以及享受“先救治、后结算”的优待。
蒋灿娟说,规定中还提到了“不得中途因欠费而中断治疗”,这让受伤民警的救治得到了有效保障。至于重病的民警,全省成立了公安民警警察基金,专门帮助民警度过难关。“2015年,基金大病救助的额度提到了每人3万元。”
而对于因遭受严重灾难、重大事件或精神压力导致产生心理危机的民警,岳阳市公安则出台了公安民警心理危机干预处置指导意见,规定对有心理危机症状的民警,将在48小时内实施危机干预,并进行针对性的治疗。
蒋灿娟说,依据《人民警察法》规定,民警因公伤残的,与因公致残现役军人享受国家同样的抚恤和优待。因公牺牲或病故的,其家属与因公牺牲或病故的现役军人家属享受国家同样的抚恤和优待。
“我们每年都要去看望英烈家属和伤残民警,每次去心情都很沉重。我们不仅要关心他们身体上的伤情,还要考虑如何在民警因公负伤后抚平他心灵上的创伤。”蒋灿娟说。
【新规】
坚持科学用警让超负荷民警调休
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为了进一步减少民警伤残,日前,公安部出台了相关办法,要求各地公安坚持科学用警,合理安排民警的工作和休息时间。
规定要求,各地公安要采取既有利于保证工作任务完成,又有利于保障民警身心健康的警务运作模式,及时对基层一线民警进行补休、调休,充分落实民警休假制度,要积极创造条件,组织长期超负荷式作、积劳成疾的民警,以及常年战斗在基层一线的业务骨干进行休整,确保广大民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与此同时,规定中还提出公安部门还应做好民警心理干预和疏导工作,对长期承受较大压力工作岗位的民警进行心理干预和疏导,特别是对执行重大任务、遭遇重大变故的民警进行密切关注,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必要的矫正和辅导,及时缓解心理压力。对年龄偏大、身体状况欠佳、长期患有疾病,以及工作任务中可能加重民警病情、造成较大风险的,要坚决调整工作岗位,民警在工作中发病或出现发病征兆的,要立即中断相应工作,及时送医。
减少伤亡方面,规定要求进一步提高民警职业防护能力,加强教育训练和实兵实战演练,提升依法使用武器警械和执法执勤的能力,坚持杜绝民警无证、疲劳、超速、酒后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记者 侯勇 实习生 刘玲佑)